【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机械工程学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3-02-21浏览次数:39

为做好2023年机械工程学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网《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和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第一批人员选拔、公示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选拔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如网申时尚未满足要求,应由工大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由候选人于派出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2. 各项目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通知执行,推荐人数不得超过项目批准的年度选派规模。

3. 各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 3–12 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4. 申请人请与2月25前向学院相关老师提交申请,经审核推荐,机械工程学院被推荐人员于20233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申。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5.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来自国内参

与单位的被推荐人应选择项目牵头单位为受理单位);项目名

称应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被推荐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所在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保持一致;若被推荐人网申时填报有误,可由受理单位退回,但申请人须在系统关闭(310日)前再次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在人员申报、录取过程中(31日至录取结果公布)不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立项信息变更申请。

6.机械工程学院将于 2023320日前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信息平台为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在线提交,并将单位公函和推荐人员名单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部创新项目组,扫描件发送cxxm@csc.edu.cn。单位公函中须包含人选公示情况;推荐人员名单须按项目提交,具体字段要求以附件模板为准。

7.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机械工程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于20234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将根据人员推荐和录取情况确定后续有关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范丽莎

联系电话:0571-85290337

邮箱:lfan@zjut.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