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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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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       日  期:2017-06-12
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31号 )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不在支持之列。
    (4)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各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推荐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同时,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我校作为省重点建设高校,特聘教授项目限报2人,青年学者项目限报3人。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教师个人申报。请申报教师填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同时根据《书面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准备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各项内容。
      申报教师填写时,请阅读《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附件4)和《实施办法》(附件5)。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申报系统地址:
      http://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认真选拔、积极推荐、严格审核把关,于6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以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交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学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推荐,确定推荐人选。
    (四)材料公示及上报。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教育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吸引和培养杰出人才,加强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及2017年申报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科学规划,择优推荐。
      联系人:刘青,电子邮箱:szk@zjut.edu.cn,联系电话:883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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